中国发布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4月27日至30日举行 将审议医疗保障法草案等
中国网4月24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4日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施春风表示,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4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审议监狱法修订草案、社会救助法草案、医疗保障法草案、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审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农业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水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社会救助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帮助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救助对象发挥自身积极性
2026年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社会救助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社会救助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在明确政府社会救助职责的基础上,帮助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救助对象发挥自身积极性,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救助对象自助自立、解困脱困。
二是根据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将“流浪乞讨PG电子官方平台入口人员”的表述修改为“流散人员”,更为准确、中性、简洁。这一修改不涉及对该项救助制度内容的调整,不影响相关救助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是社会救助事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了让群众更便捷地申请、获得社会救助,增加规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结合社会救助工作实际情况,依法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便民化水平。
四是完善法律责任,针对截留、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等违法行为,增加规定对有关组织、个人可以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罚款。
施春风介绍,社会救助法草案设“社会力量参与”专章,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自愿开展帮扶活动,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加大社会救助方面的帮扶力度。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此外,规定对可以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核实的情况,不得要求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救助对象遇有紧急情况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可以先行救助。
医疗保障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应构建中长期收支平衡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2025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医疗保障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医疗保障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二是进一步落实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有关改革要求,明确促进医疗保障与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四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推进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明确生育保险基金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建账。
五是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明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管控机制,构建中长期收支平衡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施春风介绍,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确保基金稳定、可持续运行,医疗保障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应当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实名就医、购药管理规定等。
作为我国刑事执行领域的重要法律,监狱法时隔30余年首次大修。监狱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监狱管理活动,完善监狱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的规定,罪犯与亲属通话会见的规定,罪犯与其辩护律师会见的规定,罪犯离监探亲的规定等;进一步加强有关提升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质量方面的规定,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进一步加强有关未成年罪犯心理矫治的规定,完善有关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的衔接工作规定。
监狱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增加规定: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公正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充分发挥减刑、假释在刑罚执行中的作用。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在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中的运用
施春风介绍,耕地保护和PG电子官方平台入口质量提升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增加有关保障农业生产经营者权益、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类型、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制度、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在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中的运用等方面的规定,并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相关责任约束、完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在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的开展带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为此,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专门增加规定,国家运用卫星遥感、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提高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的水平,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的监督。




